学位授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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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盲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院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15年03月23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盲评工作在各培养单位的积极配合下,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对保障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目前,国家和省级学位主管部门都十分重视学位质量保障工作,加大了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抽查力度。本学期学校将进一步加大学位论文答辩前盲评抽查的比例,并对结果认定办法进行调整。请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盲评对象

博士学位论文全部参加盲评,硕士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按总人数20%左右的比例随机抽取。其中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全部盲评。往年盲评未通过推迟答辩的,答辩前仍需通过盲评。

二、盲评机构

博士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进行评审,硕士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使用“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评审。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三、材料报送时间与要求

1、前期审核通过后,研究生登陆我校“研究生管理系统【新系统】”,在学位论文信息模块中录入学位论文基本信息,按要求上传学位论文,并及时通知导师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审核。

2、盲评学位论文提交电子版本,由学院打包统一报送学位办。导师同意送审的学位论文才能进行盲评。

3、报送时间:博士学位论文为325日,410日;硕士学位论文为415日。410日以后学院仍可报送博士学位论文进行盲评,但不参加本学期的学位评定会议讨论。

4、博士、硕士盲评论文电子版要求:应为PDF文档,每个文档大小不超过20M文档命名要求:学校代码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LW,如:10511_010101_2011010001_LW);论文中的插(附)图、表应完整、完好;总页码应与目录一致,中间不能有缺页;封面页、目录、摘要及关键词(中英文)、正文、参考文献、文献综述等,各项内容应齐全;文档不得加密。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学号及导师姓名等显示学位论文来源信息的字样。研究生要对提交的学位论文电子文档认真检查,确保能正常打开。

5、参加盲评的博士、硕士生均需填写《学位论文盲评基本信息表》电子版,由学院汇总统一提交。信息表命名要求:院系名称_报送日期,如:马克思主义学院_20150320;数据库样式及结构见附件。

6博士学位论文盲评工作如有疑问,请与学位办欧阳老师联系,联系电话:67861490硕士学位论文盲评工作如有疑问,请与学位办苏老师联系,联系电话:67867828。学位办信箱:xwb@mail.ccnu.edu.cn

四、结果处理办法

1、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凡评审专家认为学位论文存在该办法所列作假情形且证据确凿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照该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评阅结果均为“同意答辩”意见的,准予进入论文答辩环节;评阅结果中有“修改后直接答辩”意见,且没有“不同意答辩”意见的,必须修改论文,经指导教师审阅通过,准予进入论文答辩环节。答辩前应向答辩委员会提交论文修改报告;评阅结果中有“不同意答辩”意见的,原则上本次不能进入答辩环节,必须修改论文,半年后重新进行盲评。

3、对盲评结论提出申诉的,由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进行仲裁。由学位申请者本人写出申诉报告,导师、学科组、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给出鉴定性意见。若以上审核均获得通过,将作为特殊问题提请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逐级审议。

             研究生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学位论文盲评基本信息表(样表)